📍 长治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山西众鑫越节能建材有限公司职工郭样兵劳动能力初次鉴定结论及停工留薪期确认下达的公告

2025/09/23 1.8w 阅读 306 点赞

山西众鑫越节能建材有限公司:

郭样兵(身份证:1404211966****2410)向本委申请停工留薪期确认及劳动能力鉴定,经确认,本委于2025年3月26日作出停工留薪期确认通知书,该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自受伤之日起至2025年3月24日止,共计12个月;经鉴定,本委于2025年6月6日对郭样兵的伤残情况作出J1D03202500744960011号鉴定结论:根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标准5.10.2-13,评定为伤残十级。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你单位对鉴定结论不服,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山西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特此公告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9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