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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罗明霞等15人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5/06/06 1.7k 阅读 517 点赞

经职工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依据《职工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22〕8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劳动能力鉴定中心)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于2025423-24对罗明霞等15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现场鉴定,2025年5月29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5年6月9日-2025年6月13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长治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5年6月9日


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名单

编号

姓名

性别

鉴定结论

1

长治市东南购物中心有限公司

罗明霞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林伟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长治市上党区就业服务中心

吕小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4

长治华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景双剑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5

天脊集团兴化实业有限公司

秦潞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6

自由职业

申燕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7

自由职业

张毅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8

山西武乡鑫兴电力开放有限公司

侯浩军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9

山西省长治市公安局上党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张兵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0

长治市城区潞州磨具厂

申全明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1

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王书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2

长治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闫立红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3

山西通信通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长治分公司

王喜平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4

长治市煤炭集运有限公司

冯素宇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15

壶关县制锨厂

苏建斌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