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对非因工伤残或因病职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4/04/10 1.1w 阅读 79 点赞

经职工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依据《职工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22〕8号),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李广平等3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现场鉴定,2024年4月11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2日-2024年4 月19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编号

姓名

性别

单  位

鉴定结论

1

李广平

男

沁县农业质量品牌发展中心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刘金刚

男

长治市屯留区驰兴运输公司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李德志

男

山西省太行锯条厂

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