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因工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4/01/22 1.3w 阅读 186 点赞

经职工个人申请,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并申报,依据《职工非因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试行)》(劳社部〔2022〕8号),长治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随机抽取医疗卫生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李喜纲等3人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现场鉴定,2024年1月23日通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议审定,现将鉴定结论予以公示。

(鉴定名单附后)

公示时间:2024年1月23日-2024年1月30日

举报电话:0355-2115166

编号

单位

姓名

性别

鉴定结论

1

山西省长治市物资公司

李喜纲

男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

淮海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姚庆峰

女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3

壶关县丰润农业机械有限公司

宋向阳

男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