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人社厅、财政厅、卫健委、应急厅关于印发《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晋人社厅发〔2022〕9号)及长治市人社局、财政局、住建局、交通局、卫健委、应急局、总工会关于印发《长治市工伤预防项目实施管理暂行办法》(长人社发〔2023〕8号)有关规定,现对我市2023年度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及费用使用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工伤预防项目实施情况
(一)项目验收。2022年度所有工伤预防项目已完成项目验收工作。
(二)项目确定。经省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我市2023年度6个工伤预防项目,分别为:工伤预防宣传项目(资料印刷)、工伤预防宣传项目(培训现场录播、动漫制作)、煤炭行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危化品企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建筑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交通运输业工伤预防培训项目。
(三)实施情况。截至12月底,正在实施的工伤预防项目3个,延长至2024年实施的项目1个,已完成实施工伤预防项目2个。
二、工伤预防费使用情况
截至12月底,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伤预防费共计521.51万元,其中:2022年项目263.87万元(其中宣传费40.72万元,培训费223.15万元),2023年项目257.64万元(其中宣传费17.52万元,培训费240.12万元)。
长治市工伤预防局际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4年 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