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228日长治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博文为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栗向东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魏晓莉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赛赛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张忠利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冠晋的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