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龚孟建代理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
(2026年7月6日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长治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定,龚孟建代理长治市人民政府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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