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在办理注销登记前需发布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现有长治市节约用水中心、长治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长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3家事业单位法人申请注销登记,现发布其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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