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利用网络平台物色操纵目标群体扮演“弱势劳动者”,通过发帖、短视频等方式制造负面舆情,以此要挟企业支付额外费用的行为;
(二)采用多次入职、借病脱岗、恶意怠工,人为激化劳资纠纷,迫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索要经济赔偿金等行为;
(三)通过隐瞒履历入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恶意制造用工瑕疵,索要双倍工资、补偿金等行为;
(四)诱导、纠集人员到企业应聘做工,然后拒绝做工或消极怠工,胁迫企业支付“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行为;
(五)通过围堵工地、阻挠施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方式,胁迫施工方支付“退场费”的行为;
(六)冒充农民工,但无真实劳动关系人员编造欠薪事实,集体施压索要现金款项的行为,或以讨要欠薪名义超额索要现金款项的行为;
(七)恶意举报、排挤同行操控劳务定价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三、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可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链接进入),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将实时受理。
(二)举报电话:0355-2111926
(三)现场举报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社局院内西小楼二楼投诉举报接待室
四、温馨提示
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和安全。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核实属实的线索,从严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