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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社领域“劳务碰瓷”涉黑涉恶行为线索的公告

2026/10/07 7.3k 阅读 400 点赞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严厉打击人社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人社领域“劳务碰瓷”涉黑涉恶行为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内容

(一)利用网络平台物色操纵目标群体扮演“弱势劳动者”,通过发帖、短视频等方式制造负面舆情,以此要挟企业支付额外费用的行为;

(二)采用多次入职、借病脱岗、恶意怠工,人为激化劳资纠纷,迫使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然后索要经济赔偿金等行为;

(三)通过隐瞒履历入职、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等方式恶意制造用工瑕疵,索要双倍工资、补偿金等行为;

(四)诱导、纠集人员到企业应聘做工,然后拒绝做工或消极怠工,胁迫企业支付“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的行为;

(五)通过围堵工地、阻挠施工、扬言跳楼等“软暴力”方式,胁迫施工方支付“退场费”的行为;

(六)冒充农民工,但无真实劳动关系人员编造欠薪事实,集体施压索要现金款项的行为,或以讨要欠薪名义超额索要现金款项的行为;

(七)恶意举报、排挤同行操控劳务定价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7年7月30日。

三、举报渠道

(一)全国“12337”统一线上举报平台:登录“12337”智能化举报平台(可通过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链接进入),填写相关信息提交后,全国扫黑办将实时受理。

(二)举报电话:0355-2111926

(三)现场举报地址:长治市潞州区英雄中路1号长治市人社局院内西小楼二楼投诉举报接待室

四、温馨提示

我们将严格保护举报人隐私和安全。

举报人应实事求是,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违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核实属实的线索,从严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长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0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