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61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指导,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新成效。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第八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61项)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公布。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山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为指导,本着“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工作,努力推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取得新成效。
长治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