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201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精心组织、认真部署,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漳河杯”竞赛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有力地推进了我市转型跨越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在2010年度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漳河杯”竞赛活动中评选出的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全市农建“漳河杯”先进县(奖杯一个,奖金 8万元)
     潞城市人民政府
    二、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县(奖匾一块,奖金3万元)
     长子县人民政府、壶关县人民政府、郊  区人民政府、
     沁源县人民政府、襄垣县人民政府  
    三、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先进村(奖匾一块,奖金3万元)
     长治县苏店镇东贾村、沁源县沁河镇城南村
    四、受省表彰的沁县、平顺县、武乡县(奖金2万元)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级各部门要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和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总结经验,发扬成绩,转变作风,再鼓干劲,在今冬明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争先进,创精品,为推进全市转型跨越发展,重振上党雄风的战略目标而努力奋斗。


                                                     二0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